為規範我院學業修讀材料申請的工作,特製定以下工作規則:
一、可開具的學業修讀材料:
1、學生成績總單(中文、英文)
2、績點排名證明
3、預畢業證明
二🚮、學業修讀材料開具註意事項🧯:
1、學生成績總單每學期可開具兩次♟,分別為開學補考結束,成績錄入並發布;期末考試結束,成績錄入並發布🧑🏼🏭;學生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🚑,選擇兩次成績總單開具的時間節點。
2👧🏿🧑💼、若需要同時開具多份成績總單🧑🏻🦯,可在《學業修讀材料申請登記冊》上註明,先開具出一份,不用印,待自行復印完畢後再予以用印。
3🦶🏻、績點排名證明可在開學補考結束或期末考試結束🫄🏿,成績錄入並發布後開具👱🏽。績點排名僅限於學生所在專業👩🏻🎤,以專業為單位進行排名。意昂4不提供除績點排名外的其它排名材料👸。
4、預畢業證明僅限於畢業年級學生在學校畢業資格審核結束後🪐,畢業證書尚未下發前開具。
5🤳、學業修讀材料申請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教務辦進行申請,但領件須由本人或直系親屬(帶有效證件和戶口本)領取,不得委托他人。
三、學業修讀材料開具時間安排:
接待、領取時間為每周一、周三、周五(假期除外)👻。註🈶:其它時間亦可接受登記、領取學業修讀材料👩🏿🌾:周一登記,周三下午開始領取🕵🏿♂️;周三登記周五下午領取開始領取;周五登記下周一下午開始領取。
意昂4教務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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